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新貌
2008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随着2008年年底的临近,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08年10月31日公布的国税发【2008】101号),这套申报表将用于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新年度申报表”)是由一张主表和十五张附表所组成。 企业可以从以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整套申报表。 在本期《新知》中,我们将介绍新年度申报表的主要特点以及它与其他一些申报要求的相互关系,同时也藉此分享我们就企业如何遵循新的所得税年度申报要求的一些观察与分析。 新年度申报表与旧申报表的比较
新年度申报表主表及各附表名称如下表所示:
| 表格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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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表 |
| 1 |
收入明细表,包括:
- 普通企业;
- 金融企业;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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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成本费用明细表,包括:
- 普通企业;
- 金融企业;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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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 4 |
弥补亏损明细表 |
| 5 |
税收优惠明细表 |
| 6 |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
| 7 |
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
| 8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
| 9 |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
| 10 |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
| 11 |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
- 新年度申报表沿袭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大部份的形式和内容。与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相比,新年度申报表包括更多附表及要求更多信息披露。
- 新年度申报表中的有些附表对于内资企业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却是全新的要求,例如:税收优惠明细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 新年度申报表中另外包括了特别适用于金融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的企业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
- 除此以外,与前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相比,新年度申报表内容更为复杂。举例如下:
- 新年度申报表新增了附表7“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是中国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根据2007年公布的一个财税文件,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而产生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需要就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作纳税调整。
- 在“金融企业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中,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又根据行业进一步划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收入或成本费用。这样的划分比之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附表更为详细。
- 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中,除了之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也有的“坏(呆)账准备调整”外,还包含了以下资产的减值准备项目:如存货、短期/长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等。此外,某些减值准备项目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专用,而某些则为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业专用。
新报表的其他主要特点
- 值得注意的是,新年度申报表对某些至今相关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出台的所得税事项隐约作出提示。例如:
- 有关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的管理办法至今还没有出台,以前的定率抵免法在新税法下是否可以继续适用也还未明确,但新年度申报附表6“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中已俨然出现“定率抵免”一栏。
- 另一个例子是有关投资费用的税前扣除。虽然至今还没有出台税务相关文件明确表示投资费用(如用于投资的借款利息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在新的年度申报表中并没有指示该项费用需要在税前调整。
- 另一方面,对于新的年度申报表的填报要求还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
- 例如,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利息支出”项目,要求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必须在税前调增,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如何计算不可扣除的关联方利息支出。这方面的内容应该会在即将出台的 “特殊纳税调整管理规程”中有所明确。
- 此外,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中明确列示了“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但是对于哪些费用属于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没有明确定义。
- 需要注意的是,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有一项“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然而,在填报说明中要求纳税人在这一项下只能调增而不能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仍在观望即将颁布的“特殊纳税调整管理规程”中是否会有进一步明确。
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告表
据我们所知,国家税务总局即将颁布共计9张用于披露关联方业务往来信息的报表(统称为“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 这些表格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各种形式的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信息、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等。然而,最近颁布的新年度申报表中,没有包括这些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这些表格预计将于近期出台。同时,尽管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没有和新年度申报表一同颁布,但是这不排除这套表格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5月底前与年度申报表一并递交给主管税务局的可能性。
集团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最近,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该通知明确对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或按国务院规定条件批准实行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可在2008年度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从该通知所附的名单中可以发现,2008年可实行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均为内资企业,其中有些是国有企业。但是该通知也同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这些企业集团均不能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普华永道观察
对于需要着手准备新年度申报表的企业,我们有以下观察和建议可供参考:
合规要求之外的考虑
- 从表面来看,新年度申报表是为新的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度身订制的纳税申报表。然而,我们建议企业不要仅仅只是将其视作用来替代旧税法申报表的一套表格,或只是将准备新年度申报表的工作视为一项普通的表格填写工作。事实上,在新的所得税法体系下,引入了很多新的税务概念、政策及处理方式。对其中有一些政策及处理方式的规定,比如某些特殊收入是否征税或者某些成本/费用的税前抵扣问题,有关机关至今还未有发文予以解释。同时,我们估计有一些至今未明确的问题,到年度申报期限截止时都未必会有相关文件予以确定。因此为减少违反申报合规的风险,企业应全面并深入地理解新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及时获取有关未明确问题的信息以确保能正确填写新年度申报表。
- 新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在一定程度上,是综合了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同时融合了新所得税法体系下的新要求。因此,一些附表及信息披露,对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而言,都是全新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新年度申报表与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前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相比,内容更为复杂同时也有更多信息披露的要求。这对企业的信息收集及披露方面的监管,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企业对于新年度申报表的填写应尽早做好准备。
-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截止期限为每年的5月31日,比之前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延迟了一个月。这给了纳税企业更充裕的时间准备年度申报所需信息。然而,如前所述,新年度申报表内容及要求比前申报表更为复杂,因此企业仍应该提早做准备。同时因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将年度申报的截止期限提早,企业应密切关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于年度申报的要求。
与其他申报要求的关系
- 如前所述,虽然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未与新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同颁布,但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仍需要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并提交。正确填写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需要对新税法及转让定价方面的法规作全面理解。同时因为企业的重要转让定价信息以及整个集团的转让定价结构都将会在这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披露,企业需要小心慬慎地填写这些附表。
- 除了“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即将颁布关联交易同期文档要求。在“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披露的信息,必须要与关联交易同期文档中的一致。因此,企业内部的转让定价部门应该与负责年度所得税申报工作的税务或财务部门密切合作,以确保在相关报表及文档中披露的所有信息正确并且一致。
集团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终结
- 批准在2008年度可继续实行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名单来中没有一家是外商投资企业。表面上这似乎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公平。然而,从2009年开始所有的企业,无论内资或外资,都将被一视同仁不可以合并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取消这政策亦代表给一直被商业界人士及专家所鼓吹的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画上句号,至少对在2009年可以这样说。在取消了集团合并纳税以后,由于每个集团公司的应纳税所得及损失不能互相抵消,因此准确计算每个集团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显得更为重要。
- 随着从前内资企业(大部分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合并申报及缴纳政策从2009年起被取消,中国政府势必会从这方面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由于2009年开始实行的全国范围增值税转型而造成的税收收入流失所带来的影响。此外,由于大部分的所得税税收收入在从前合并申报及缴纳政策下被保留在合并申报及缴纳的母公司所在地而引起的各地区之间税收收入的争议,也可能促使政府取消集团合并申报及缴纳政策。
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实施的第一年,因此,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尤为重要。最近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将密切关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发展情况,并会及时与您分享这方面的最新资讯。 下载此文件 下载此中国税务/商业快讯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第十六期) (pdf 文件,303KB)。 其它中国税务/商业快讯 浏览我们的税务服务出版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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