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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期通告中,我们将探讨以下问题。 如欲阅读全文,请下载有关文档。
- 自查自报:深圳海关公布进出口企业自查自报管理办法
- 什么情况下可以自查自报
- 该办法的亮点
- 对企业的好处
- 外发加工企业的新动向 - 黄埔海关试点改革
- “主要工序”的认定标准
- “承揽企业”资格认定
- 保税物料的监管责任
- 不同企业的监管要求
- 对企业的影响
- 深加工结转 - 黄埔海关新模式
下载此紧急通告 请下载此中国海关及贸易紧急通告 - 特别针对珠江三角洲企业 (pdf file, 320KB)。 其它中国海关及贸易快讯 浏览我们的中国税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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