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我国第一支地方财政参与的引导基金成立以来,政府引导基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地引导社会资本、落实招商引资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引导基金已逐步完成了对子基金的投资,而将工作重心逐渐转向“管”和“退”。因此,如何在管理和退出阶段为子基金赋能,并持续发挥引导作用,也逐渐成为政府引导基金普遍思考的问题。本篇着重研讨政府引导基金在投后管理的主要挑战和建议。
政府引导基金整体投后管理工作都建立在子基金的数据报送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穿透子基金获知底层项目的情况,投后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较为依赖子基金的内部制度建设和主观配合程度。对于此,普华永道建议:
政府引导基金往往缺乏有效手段对子基金投资后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因此子基金管理人缺乏动力延续底层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往往只能止步于投资层面。
普华永道建议建立对子基金管理人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并在绩效评价体系中针对地方关注的被投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如:收入增长率、税前利润增长率、解决就业人数增长率、当地纳税额增长率、招商引资等)进行定量要求,不同的达成率对应不同的绩效评价得分,最终影响各子基金在下一年度获得的引导基金管理费、绩效分成、后续投资金额等,以此对子基金的投后行为进行持续引导。
表1:母基金绩效考核可考虑指标
目前大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对于子基金退出工作主要着力点在督促方面,但由于退出工作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仅靠督促无法从实质角度解决子基金的退出困难,导致退出工作空转。普华永道的建议是:
表2:不同DPI表现的退出期子基金管理方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政府引导基金将开始面临投后以及退出的重要问题。未雨绸缪,通过以数字化建设提升投后数据管理水平、以子基金估值复核夯实子基金真实价值、以定期子基金绩效评价对其进行持续引导等多项前置化措施,管理层将能更早更好地发现投后问题,提前应对,事半功倍。普华永道持续关注私募股权基金及政府引导基金行业发展,期待与您随时就行业中的实际及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