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引入特专科技公司的新上市制度,此制度将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
主要上市规定:
特专科技公司 |
已商业化公司 |
未商业化公司 |
最低预期市值 |
60亿港元 |
100亿港元 |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所产生的最低收益 |
2.5亿港元 |
无规定 |
在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产生的最低研发开支(占总运营开支的%) |
15% |
30% - 50%(取决于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 |
营业纪录期 |
于上市前须在管理层大致相同的条件下经营现有业务至少三个会计年度及其拥有权和控制权于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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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投资额 |
须获得来自资深独立投资者(当中包括两至五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相当数额投资 |